此次发布《总体要求》属于智慧城市公共支撑类规范,从智慧城市概述、智慧城市体系架构、智慧城市总体要求、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陕西省智慧城市以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公共平台为核心的体系架构,同时对省级智慧应用、省市共建智慧应用、市级智慧应用、行业智慧应用也做了要求和规定。《总体要求》从顶层设计出发,提出了我省智慧城市的体系架构和总体要求,对全省地市、各部门在统一技术架构下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加快陕西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以及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新途径。《“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2013-2017)》和《“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是2013年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纲要》指出,“智慧城市”是顺应当前全球信息技术变革及新一轮产业发展时代潮流,代表未来城市发展演进的必然趋势。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刺激经济发展和建立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近年来,陕西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现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对数字陕西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迫切的发展需求。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加快陕西省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以及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崭新途径。
《纲要》从“数字陕西·智慧城市”体系架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建设模式、支撑体系建设等几个方面明确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式和要求。《纲要》同时明确了“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战略任务,建设更加健康、高校、便捷和绿色的“智慧城市”。以市民生活、城市运行、企业运营和政务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为突破口,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在城市综合管理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中的应用水平,加快推进陕西省社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其建设目标是: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为基础,推进惠及城乡居民的“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基本框架,取得智慧应用服务体系阶段性成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突出、信息安全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基本建成关中智慧城市群,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85,力争达到0.90,信息化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